內政部
114年不動產及相關服務業經營概況調查表
A表(不動產開發業、經紀業及租賃住宅服務業)
核定機關:行政院主計總處 核定文號:主普管字第1150400646號 調查類別:指定統計調查 有效期間:至民國118年12月底止
1. 依據統計法第15條規定「統計調查之受查者無論為個人、住戶、事業單位、機關或團體,均應依限據實答復」。2. 本表所填資料,係供研訂整體產業發展計畫與施政決策等應用,個別資料絕對保密,請惠予合作,詳實填報。